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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结局 第十二章 纯属偶然(12 / 18)

为了活下去。 为了活下去。

猛人出场崇祯四年(1631),领了半年工资后,神一魁再次反叛,西北群起响应,而且这次阵势更大,合计有三十多万人。

搞到这个地步,朝廷极为不满,许多大臣纷纷上告。

杨鹤很委屈,他本来就不是武将,之所以跑来办这事,实在是被人弄来的,原来是吹吹牛而已,你偏认真,来了之后,都没闲着,天天忙活这事,钱花完了,人家又反了,我有什么办法?

崇祯更委屈,原本看你吹得挺好,觉得你能办事,才把你派过去,这么信任你,你招降了人,我立马就给你十几万两银子,连老子的私房钱都拿出来了,你把钱花完了,这帮人又反了,十万两都打了水飘,你干什么吃的?

杨鹤委屈,就写信给崇祯,说我本不想干,你硬要我干,我要招抚,也是没有办法。

崇祯委屈,就写了封命令:锦衣卫,把杨鹤抓起来。

崇祯四年(1631)九月,杨鹤被捕,后发配袁州。

鉴于杨鹤的黑锅实在太重,由始至终,朝廷没人替他说话。

例外总是有的。

命令传出后,一个山海关的参政主动上书,要求替杨鹤承担处罚。

如此黑锅都敢背,是不正常的,但这个人帮杨鹤背锅,就是再正常不过了。

这位参政,是杨鹤的儿子,叫做杨嗣昌。

崇祯没有理睬,杨鹤先生的命运未能改变,依然去了袁州。

帮父亲背锅,看起来,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却导致了两个重大后果。

从这份奏疏上,崇祯看到了一个忠于父亲的人,按照当时的逻辑,忠臣,必定就是孝子,所以他记住了杨嗣昌的名字,他认定,此人将来必可大用。

而杨嗣昌背黑锅不成,父亲被发配了,对他而言,莫过于奇耻,从此,他牢牢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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