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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结局 第五章 算账(10 / 11)

父亲的两个看守,把他们干掉了。

大明是法制社会,但凡干掉某人,要么有司法部门批准,要么偿命,但黄宗羲自己找人干了这俩看守,似乎也没人管,真是没王法了。

黄宗羲这么一闹,接下来就热闹了,所谓“六君子”、“七君子”,都是有儿子的。

先是魏大中的儿子魏学濂上书,要为父亲魏大中伸冤,然后是杨涟的儿子杨之易上书,为父亲杨涟伸冤,几天后,周顺昌的儿子周茂兰又上书,为父亲周顺昌伸冤。

顺便说一句,以上这几位的上书,所用的并非笔墨,而是一种特别的材料——血。

这也是有讲究的,自古以来,但凡奇冤都写血书,不用似乎不够分量。

但崇祯同志就不干了,拿上来都是血迹斑斑的东西,实在有点发怵,随即下令:你们的冤情我都知道,但上奏的文书是用墨写的,用血写不和规范,今后严禁再写血书。

但他还是讲道理的,崇祯二年(1629)九月,他下令,为殉难的东林党人恢复名誉,追授官职,并加封谥号。

杨涟得到的谥号,是忠烈,以此二字,足以慨其一生。

至此,为祸七年之久的阉党之乱终于落下帷幕,大明有史以来最强大,最邪恶的势力就此倒台。纵使它曾骄横一时,纵使它曾不可一世。

迟来的正义依然是正义。

在这个世界上,所谓神灵、天命,对魏忠贤而言,都是放屁,在他的身上,只有一样东西——迷信。

不信道德,不信仁义,不信报应,不信邪不胜正。

迷信自己,迷信力量,迷信权威,迷信可以为所欲为,迷信将取得永远的胜利。

而在遍览史书十余载后,我信了,至少信一样东西——天道。

自然界从诞生的那刻起,就有了永恒的规律,春天成长,冬天凋谢,周而复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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