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就没办法了,只能一家一家上门收税。
明朝成立以来,大致都是这么个办法,就管理学而言,还算比较合理,搞了两百多年,也没出什么大问题。
考成法一出来,事情就麻烦了。
原先中央下达命令,地方执行,就算执行不了,也好商量。三年一考核,灾荒大,刁民多,今年收不齐,不要紧,政策灵活掌握,明年努力,接着好好干。
考成法执行后,就不行了,给多少任务,你就得完成多少,短斤少两自己补上,补不上就下课受罚。
这下就要了命了,衙役收不齐,连累知县,知县收不齐,连累知府,知府又连累布政使,一层层追究责任,大家同坐一条船,出了事谁也跑不掉。
与其自下而上垮台,不如自上而下压台。随着一声令下,各级官吏纷纷动员起来,不问理由,不问借口,必须完成任务。
于是顺序又翻了过来,布政使压知府,知府压知县,知县压衙役,衙役……,就只能压老百姓了。
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,上级压下级,下级压百姓。一般年景,也还能对付过去,要遇上个灾荒,那就惨了,衙役还是照样上门,说家里遭灾,他点头,说家里死人,他还点头,点完头该交还得交。揭不开锅也好,全家死绝也罢,收不上来官就没了,你说我收不收?
以上还算例行公事,到后来,事情越发恶劣。
由于考成法业绩和官位挂钩,工作完成越多,越快,评定就越好,升官就越快。所以许多地方官员开始报虚数,狗不拉屎的穷乡僻壤,也敢往大了报,反正自己也不吃亏。
可是朝廷不管那些,报了就得拿钱。于是挨家挨户地收,收不上来就逼,逼不出来就打,打急了就跑。而跑掉的这些人,就叫流民。
流民,是明代中后期的一个严重问题。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,这些人离开家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