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福强点了点头,颇为感触地说道:“是这么回事,说起来也怪了,咱们身上的训练服非常厚实舒服,比如这袖子和裤腿用四颗扣子就能扎紧,非常利于快速行动,宽松耐磨有弹姓,迈开多大步子都不担心裤裆裂开。尤其在肩膀、手肘、屁股和膝盖位置,还加厚一层缝得密密实实的,普通军装三套都比不上咱们的一套耐用舒适,可为何军部的老大们就想不到军服该这么做呢?”
安毅笑了起来:“这得有个过程,你们不也是用过之后才喜欢的吗?说来也令人感慨,大家都还记得‘胡服骑射’的典故吧?我们的老祖宗在两千年前就知道如何改进军装以适应战争的需要,咱们可不能落后,等用过一段时间再提出改进意见,咱们老南昌的军服厂将会做得更好。
放心吧,我有信心把咱们生产的军服向全军进行推广,等各军看到其中的好处之后,估计都会和咱们做生意的,包括咱们现在正在研制的系列步兵、工兵专业装备,到时候都会成为紧俏货,对此我充满期待。”
李福强和丁志诚齐齐点头,李福强微微叹道:“可惜了,要是咱们能有老大上次谈到的那种狙击步枪就好了,如今使用的狙击枪尽管都不错,但是有效射程均在四百米之内,超过四百米距离就没什么把握了,要是没有配备德国瞄准镜,三百米内的命中率都令人担忧。”
安毅四处看了看,低声说道:“正想告诉你们件事,我已经给老南昌发去电报,让老道悄悄吩咐小胡子改装美国佬生产的勃朗宁一九一八式机枪。
据我所知,美国佬当初生产这种枪就是想当成单兵手提机关枪来用的,只不过造出来之后分量太重足有十五斤,后坐力也过大,只能当成轻机枪来使用。
要是咱们能够在重量方面减去一些,稍微改进一下外形使得它更适合我们官兵的身材,最大限度地利用此枪的半自动优点和良好射程,在枪匣上方再改进一下便于安装德式瞄准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