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走的速度都是极快,不一时就走出了蓟都城,来到了城外。
蓟都城外,一望无垠的都是银白色的雪原,两人顺着被行人、车马踏出来的道路朝前疾走了一刻钟,就来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外面。几条流浪的野狗正在村头绕来绕去,似乎是要进村子找吃食,却又不敢的样子。
苏秦‘嘿嘿’一笑,卷起袖子,随手从地上抓起一根碗口粗的断树枝,蹑手蹑脚的走到了那几条野狗身后,突然挥动树枝,重重的一棍子砸翻了一条黑色的野狗。那狗‘嗷嗷’叫了一声,就吐着白沫躺在了地上,苏秦丢开树枝,一把抓起了这条野狗的顶瓜皮。他长笑道:“有美食馈客,大善!”
勿乞看得嘴角一阵抽搐,下意识的摇了摇头。他走上前去,接过苏秦手中的野狗,笑问道:“老先生喜欢这一口?”
苏秦扭头看了勿乞一眼,晒然道:“莫非你以为苏秦应该喜欢怎样的吃食?钟鸣鼎食,每一顿饭都要几百个仆佣伺候,要几十个侍女光溜溜的送上美酒佳肴?”摇摇头,苏秦笑道:“曾经是,但是现在,活了这么多年,都有点活得不耐烦了,反而就想起了少年游学时的这点爱好。”
拍了拍勿乞怀中抱着的黑狗,苏秦长叹道:“两千多岁啊,他娘的,真老了!”
嘿然笑了几声,苏秦摇摇头,背着双手,慢吞吞的走进了村子。
这就是一个普通寻常的小村庄,村子里大概有五六百户人家,都是寻常耕作的农人。勿乞的神识扫过路上碰到的人,都是寻常人。这些人似乎都和苏秦很熟悉,见面的时候纷纷笑着向苏秦拱手行礼:“老夫子好,老夫子吃过了没?”
看得出来,苏秦在村子里人缘很好,而且似乎没人知道他在大秦朝的朝堂上扮演了什么角色。
苏秦一边走,一边和村人打着招呼,一边向勿乞笑道:“豪宅美厦,住不惯了。最近三百年来,就喜欢在城外村庄中居住,平曰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