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,和外界的交通非常不便,村子和外界几乎与世隔绝,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,连水电都没有,这可以说是相当穷困了。
那戴眼镜的西装青年,名叫秦守天,他是一名小报记者,因为时常在外面跑新闻,所以倒也不算太累。但其他二人,那戴帽子的小伙子罗恒炎,和那绿色洋装俏丽少女叶可欣,都是平曰里坐办公室的普通白领,走了好几公里的山路,鞋子都磨破了,他们都感觉异常疲惫。但是,谁也不敢歇息。必须要尽快在天黑以前,到达幽水村。
手中拿着指南针和地图的李隐,看上去倒没有怎么疲劳。
“李……李隐,”罗恒炎上气不接下气地问:“还,还要多久才到啊,我,我的腿都快要断了……”
“你想停下就尽管停好了,”李隐看着指南针,连头也不回地说:“只要你不怕死,我也无所谓丢下你。”
“怎……怎么会!”罗恒炎很清楚李隐的个姓,不……其实,每个人都是这样的。
在那个公寓生活的人,最后都会变得漠视他人的生命。罗恒炎住进那个公寓,也就半年的时间而已。
又走过一个山头,李隐精神一振,看向山脚下,说:“快看!到了!”
那果然是一个很大的村庄。虽然看起来很破败,不过房屋搭建得倒没有想象中那么寒酸,一眼看去,宽敞的土地上盖着几百座楼房,其中还有两层楼的楼房,楼房和楼房之间种着一排排稻田,还可以看到很多人辛勤耕作着。
到了这里,问题就不大了。
接下来,四人都兴奋地朝山下赶去。
进入幽水村的话……那么就等于是完成了那血字的指示。
没有人,可以违背那血字的指令。
走到山脚下,忽然李隐注意到,一个挑着两桶水,长相秀丽的农家女孩经过,于是立刻叫住了她。
“这位姑娘……”李隐走上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