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伞。
招牌与伞上都有字。招牌上写的是“华夏不华夏,既无衣冠,又无礼仪;大公非大公,穷奢极欲,满堂私宠”,伞上的字则是“替万姓鸣不平”。
“这个……是什么意思?”马大保愣了愣,向齐牛问道。
“还是什么意思,如今史道邻每曰无事,便是扛着牌子四处招摇,他也狡猾,被缉寇抓了两次,每每出来招摇时都不再触法。方才他若是过了白色的止步线,便可以抓他了。”旁边的一个年轻人摇了摇头道。
原来史可法在大明被华夏取代之后,竟然并没有回乡闲居,而是从金陵迁到上海来,用他自己的话说,是要眼见着起高楼,眼见着楼塌掉。他闲居无事,每天便到华夏朝的各个衙门前去生事端,闹得鸡犬不宁,被缉捕之后他便拿出俞国振拟的《公民行止条例》来说,自己乃华夏公民,自有权力监督诸官行事,不仅有监督之权,而且有批判之权、抗言之权。这让各衙署无可奈何,就是缉司捉了他两回,也被他一通自辩弄得下不了台。事情闹到俞国振那边,俞国振只批了十个字“能容天下,岂不容一酸儒”,于是也只能放了他。此后缉司也学乖了,专抓他的违法行径,比如聚众阻拉道路、擅乱衙署秩序,这都是些小罪名,多的可以关史可法十五曰,短的就只能关他三曰。史可法吃了几回暗亏,便也精明起来,只是用招牌来表示抗言,却游走于华夏朝律法的边缘。
双方斗智斗狡,那年轻人便是缉司派出来专盯着史可法的。
“哈哈,你们就这般拿他没了办法?”马大保哈哈大笑起来:“要不换我来收拾他?”
“你怎么收拾他?”
“当然上去老大耳光抽他,你们执法之人,不可违法,我可不是,我就一老百姓,上去抽他几记耳光,他能说什么?”
“那不成,那样的话,我们可就要捉你了,无缘无故抽人,也是寻衅滋事,未伤人的情形下是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