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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欢心生一股豪气,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大楼。
大堂很宽敞,亮丽华贵的大理石地板反射出堂顶高挂着的水晶吊灯,雪亮的灯光如水银般倾泄而下,均匀洒落在每一个角落,走在堂内,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,仿佛行走于天堂。
来往穿梭的人群都带着些许傲然之气,好象能走进这里便比外面的人类进化得更高级似的,各色名贵的皮鞋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也那么的铿锵有力,不可一世。
穿过大堂一直往里,通道处有六部电梯,电梯外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上班族白领们,他们并未互相交谈,只是默然无声的抬头盯着电梯所到楼层的数字,冰冷的表情显示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与麻木。
叶欢在通道口瞧了一眼大楼各层的公司名称,找到红虎公司的所属楼层,便走到了电梯前,和白领们挤在一起等电梯。
不得不说,叶欢今天的打扮有点糟糕,黑西装白衬衣,看起来很正式,可西装和衬衣全都像是从坛子里腌了半年才掏出来的咸菜似的,从里到外皱巴巴,质地比那些五十块钱买一赠一的赠品还差,穿在身上整个儿就一修空调的民工似的,土气而且廉价。
叶欢不是不懂上班必须正装的规矩,只是他实在没有一件能拿得出手的衣服,像他这种挣扎在温饱线上的混混,怎么可能有闲钱添一套几千上万块的职业正装?
等电梯的白领们纷纷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他,目光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,就像非洲草原的狮群里突然窜出一只狗崽子似的,狮子们很不爽,觉得掉价了。
叶欢若无其事的双手环臂,这些年来,像这种嫌恶的目光他见得太多了,早已无所谓。
势利的人在叶欢的眼里不是人,是畜生,畜生用任何目光看着他,都对他产生不了压力。
叮的一声脆响,电梯到了,通道里的白领们一窝蜂似的往电梯里挤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