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道:“叶欢,住老城区吉祥巷,身份证号码……这位高警官,不是我不肯说,真的不记得,那么长一串,背下来对我又没好处,我干嘛记它呀。”
高胜男冷笑:“如果别人给你一张信用卡,你肯定扫一眼就记住号码了吧?”
叶欢急忙大拍马屁:“高警官真是我的知己……”
啪!
高胜男拍案大怒:“给我老实点儿!坦白从宽,说!有没有犯罪前科?”
“没有,我是良民,一直没犯过事,就今天背了点儿……”
高胜男自然不信,朝身旁做笔录的年轻警察使了个眼色,警察意会,起身便往外走,下楼调电脑记录去了。
叶欢吞了吞口水,强笑道:“警官,今晚这事儿确实是误会了,您高抬贵手,放我一马行不?这点儿小事没必要搞得这么严重吧,又上手铐又进审讯室,把我当成杀人犯似的,这样多伤警民和气,大半夜的您干脆别折腾了,女人熬夜对皮肤不好……”
高胜男盯着叶欢,眼神锐利如刀,通过观察叶欢的面部细微表情,来推测嫌疑人是否说了实话,或者有没有别的遗漏案件,这是每个刑警必修的一门功课。
高胜男一直没说话,只是死死盯着叶欢,不知过了多久,高胜男心中却有些奇怪。
按说面前这人只是个小混混,这种混混没胆子杀人放火,平时也就一些小偷小摸,敲诈勒索什么的,这样的混混宁海市一抓一大把,她实在见得太多了。
可仔细观察叶欢后,高胜男却觉得叶欢跟别的混混有点不同,至少到底什么地方不同,她也说不上来,值得注意的是叶欢的那双眼睛,那双眼睛很沧桑,很难想象一个年轻人的眼中居然有如此沧桑的色彩,仿佛一眼能穿透世情人心,却又极力掩饰锋芒,甚至连他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混混样子似乎也是伪装出来的。
这个混混……不太寻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