允许你二人结为夫妻,交换戒指。”
程天煜从湉湉手里拿过了戒指,缓缓的套在了琳达的无名指上。
据说,无名指连接着心脏,他希望,这一下,拴住了琳达的心,从此与她,一心一意,到白头。
琳达也拿过了戒指,看着程天煜,微笑着,套在了他的手上。
她的戒指是颗并不算奢华的钻戒,小巧,但是漂亮。
他的,是一个毫无装饰的漂亮指环,虽然朴素,但是,线条优美。
她与他十指紧握,听见牧师说。
“现在,新郎可以吻新娘了。”
阳光下,浪漫的轻纱飘散着,他轻轻掀开了她的面纱,看着她那张经过了精心装饰的脸颊。
他静静的捧起了她的脸颊,吻上了她的唇。
上帝作证,他这是在吻他的妻子了。
下面的人跟着欢呼着,两个人静静缠绵,不需要任何遮拦,他们是最合法合情的。
直到慢慢的松开,她的唇更红艳了起来。
而她的脸,也是绯红的一片。
大家热闹了一阵,司仪终于上来了。
话筒递到了程天煜的手里,他笑着看着下面。
“感谢大家,真的,感谢大家来参加我跟琳琳的婚礼,我们相识不久,但是,我们不算闪婚,因为,我已经等了她三十三年。”
大家跟着发笑。
他说,“真的,我觉得人的婚姻一定是注定的,不然,为什么我一见到她,我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来,想要认识她,想要跟她接近,这辈子,从没有一个女人,让我产生过,我一定要跟她结婚的想法,但是,在看到琳琳的时候,我清楚的知道,我完了,我想要跟她结婚,我要跟她过一辈子。”
程天煜什么时候当着那么多人,说过这样浪漫的,动情的话。
但是今天,一次都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