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“走走,我们去那边,去那边好了。”
他可不能再看着刘凯铭砸了他们设计公司的招牌了。
琳达只觉得刘凯铭实在是不识相,程天煜都懒得理会他,他还不自知。
刘凯铭是有点小愤青的,琳达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他表现的就很明显,看到个有钱人过去了,就会嘟囔,说人家,不就是有点臭钱。
他自己穷,但是仇富又很厉害,看不起所有有钱人,觉得自己豪情万丈,又觉得自己能力无限……
这让琳达每次都觉得无限。
大概在以前,琳达也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对的,但是,随着年纪越来越长,接触的人越来越多,我觉得这本身就是种傲娇,是种自恋。自己以为已经很努力,每天加班十个小时,回去还要考各种证到十二点,却没有看到过那些有钱人每天只睡四个小时,大多数时间都在全国各地乱跑,没时间坐下来陪伴家人,自己觉得如果给了他资源和金钱,他比他们做的要好,但是却没想过,自己过去是不是也有过很多想法,却没有那个魄力,付诸实践,有没有想过,自己或许有过机遇,可以自己去做一番事业,但是却因为懒惰和犹豫,错过了成为下一个马云的机会。
人家成功是有原因的,我们达不到那种成功,也是有原因的,何必小瞧对方,高看自己。
唠叨完了,还不是继续赶着公交,拿着自己微博的工资,继续嘲笑别人?
刘凯铭觉得自己已经变了,其实,他还是一样,只是换了一种惷法。
琳达无奈的摇摇头,程天煜带着她,笑着说,“你有没有跟他一样的想法,觉得我是奸商?”
琳达笑着说,“你就是奸商啊。”
程天煜说,“哦?想一下,我还真做过一些鸡鸣狗盗的事。”
“嗯?”
“比如,利用金钱和权利,把你哄骗到我身边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