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出啊?汤焱啊,你真是我大爷啊,你到底是怎么让魏若易现在对你也服服帖帖的了啊?
“好吧,还算你会办事儿!”汤焱大喇喇的将手机塞进了裤兜,然后又把那个D&G的包拿了出来,看看那只包,道:“包装搞得好像挺高级的,其实也就是个破军包似的么?”说罢,将手机充电器之类的东西扔了进去,只是夏侯康在一旁听得都快要吐血了,心说你丫什么眼光啊,这包是破军包能比的么?这是故意做旧的风格好吧?这包至少也得六七千块好吧?
魏若易倒是毫不介意,她也发现汤焱在这方面真的是挺土鳖的,这从汤焱平时的穿衣习惯,基本都是家喻户晓的超级名牌MB(美特斯邦威)、佐丹奴或者真维斯就可见一斑。
汤焱又把Gucci的皮夹子拿了出来,看了看道:“这个倒还不错,比我以前那个强。”
夏侯康再度吐血,尼玛,你丫以前用的是五块钱的地摊货好不好?人造革!说起来还真是好多年都没看过有人用那种人造革的皮夹子了!
顺手将皮夹子也扔进包里,然后看了看那条爱马仕的皮带,见那么大的一个皮带头,在手里掂了掂,那个H足有半斤重,汤焱直接将皮带扔回到了魏若易的怀里。
“什么破皮带啊,这么重的头,这还不得把老子的裤子拽的往脚面上掉啊?不要不要!”
呃……土鳖的人生真是其乐无穷啊!
最后是那副雷朋的太阳镜,汤焱打开看了之后,笑嘻嘻的往脸上一戴,道:“小爷有没有点儿杀手范儿?这嘴里要是再叼根牙签就味道十足了吧?”
魏若易止不住的笑,花枝乱颤的:“要是穿上早晨那件风衣就更像小马哥了!”
汤焱翻了个白眼,把太阳镜摘了下来,放在手里,显然有些爱不释手,这些东西里头,他大概唯一满意的,就是这个价值千把块最便宜的雷朋太阳镜了。
而夏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