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吴世恭关于怎么面对赫飞这些蒙古同胞的问题,竟然莫明其妙地解决了。
在军训的那天早晨,吴世恭也不理睬那些聚集在校场的那三、四百要参加军训的人,直接躲进了衙门里的内堂。他把书墨叫了过来,让书墨去通知赫飞他们:兵马司的兵丁名额已经没有了,如果赫飞他们愿意,吴世恭将把他们收为家奴,成为吴世恭的产业,也就是那个赌坊的护卫。没想到,书墨听了吴世恭的安排以后,轻轻松松地出去交待,轻轻松松地回来禀告:所有的人都愿意成为吴世恭的家奴。
吴世恭立刻对书墨有些刮目相看了,书墨的办事能力提高的很快啊!没想到听了吴世恭的夸奖以后,书墨却对吴世恭说:做家奴其实比做兵马司的兵丁好多了,傻子才不愿意做家奴呢。
做奴隶竟然比做公务员好?吴世恭有些搞不明白这个逻辑了。仔细地了解下来,倒确实如此。在大明朝,富贵人家基本上不对外招收家奴,但如果招收了,那也要对这些家奴尽到主家的责任。主家要给这些家奴高工资,高福利,生老病死都要包,甚至连家奴娶媳妇也要包。而且,家奴的工作相对比较轻松,因为明朝没有休息天,每年只有有限的几个假ri可以放假。因此,几乎全年都要上班。而家奴却不同,基本上每旬(就是十天)就可以休息一天。所以,在大明朝,富贵人家的小少爷要抢卖身葬父的小女子的场景是绝不会出现的。如果某个富贵人家的小少爷看中了那小女子的话,只要稍稍流露出自己的意思,可能那小女子就会雀跃地跟着那小少爷走,也许连躺在地上的父亲都顾不了了。当然在大明朝,卖儿卖女的事确实时常发生,但这些人的去向,基本上是去做小户人家的使女,或者干脆被卖入青楼。
放下了心事以后,吴世恭就不再躲在内堂里了,带着书墨来到了校场。校场上乱哄哄的,那些人分成了几堆。通知今天来衙门的小旗和总旗一堆;参加军训的兵丁一